为贯彻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加强医院投诉管理,现将我院投诉处理流程、电话、地点公布如下,接受患方及员工投诉。
一、投诉受理
1.普通投诉
普通投诉——接待登记——调查核实——反馈或书面答复
2.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投诉——接待登记——专家委员会出具意见——反馈或书面答复
一般5个工作日给予答复;涉及多个科室,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的投诉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二、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1.协商途径
患方提交书面意见——医院专家委员会出具意见——医患双方协议解决
2.人民调解途径
医患双方向市医调委申请——市医调委受理——市医调委出具调解意见
3. 行政调解途径
患方向临淄区卫健局申请——区卫健局受理——区卫健局出具调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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