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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陪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2-10-15   点击量:2685   来自:淄博市市立医院

1、所有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取消非必要的现场探视。

2、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前由经治医生开具医嘱后,在住院人员核酸采样处进行核酸检测采样。

3、陪护人员经核酸检测后方可办理陪护腕带。进行核酸检测时需出示身份证、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在医护人员帮助下佩戴好陪护腕带后在陪护期间不可自行摘取或借用给他人。

4、住院患者凭腕带,陪护人员凭陪护腕带出入病区,无腕带人员不得进入病区。

5、住院时间超过14天的患者及其陪护人员需进行复测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相关规定办理。

6、住院期间患者和陪护人员尽量不出病房,陪护人员“定人定岗”,固定活动范围,防止交叉感染。

7、陪护人员配合医院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及体温监测工作,在院期间规范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勤洗手)、随手关门、开窗通风,如有不适及时通知病区的医务人员,更换其他人员陪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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