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公立医院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医院基本药物使用占比,5月19日,淄博市市立医院(临淄区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基本药物专题讨论会。
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证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物。药学部主任张霞主持本次会议,首先介绍了我院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和需要达成的目标,并根据现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其次是讨论增补基本药物。申请科室主任从药物适应症、院内是否具备同类药品、日均费用、自身学科发展需要及保障患者用药方面等各方面阐述引进品种理由并提出淘汰或替换品种建议。然后各委员根据科室主任汇报情况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确定增补基本药物名单。
刘波院长助理强调作为公立医院必须落实自身责任,基本药物金额和处方比例要列入科室综合目标管理。在合理用药方面,要求临床药师主动参与科室用药分析,帮助科室合理筛选基本药物,科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主动引导医生优先合理使用。药学部重新梳理我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对用量居前的非基本药物进行分析讨论,必要时用基本药物进行替代,系统层面进行调整。药品采购部门切实做好基本药物保障供应。多部门协调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不断提高我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比例及使用金额比例。
路世勇院长参加会议并强调,首先在全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引领医院良性发展的道路上,在用药方面,首先要求科室主任转变思路,深入研究本科室的药品目录,在保证合理用药的前提下,如何使用基本药物、集采药品完成替换,科室主任首当其冲作为表率,在符合国家政策的的前提下同时又确保疗效,确保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降低群众的用药负担,最终不断提升医院的合理用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