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淄博市市立医院“双一流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0年淄博市市立医院“双一流大学”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及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考察及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考察
(二)考察时间安排、内容及要求
考察工作自3月22日至3月27日结束。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要保持联系畅通,积极配合考察组做好考察工作。
(三)请考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如下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
2.个人档案或个人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个人档案审查鉴定表(附件2);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
4.本人手写签名的个人鉴定材料(格式见附件3);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表现鉴定材料;
6.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表现证明。
请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准备好以上材料在考察期间交于考察组。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1.体检报到时间:3月21日(周日)7点前。
2.体检报到地点:淄博市市立医院门诊楼六楼会议室(桓公路139号)。
请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和体检相关费用450元(请准备好所需现金,现场不找零),按时报到参加体检。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须认真阅读并严格执行体检须知(见附件5)。
2、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在体检报到时交工作人员。
3.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请考生尽量减少携带物品,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等物品须统一上交集中保管,若未按规定全部上交者,按违规处理。
5.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组织者管理,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体检期间,严禁家长陪同,若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6.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7.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后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人员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0年淄博市市立医院“双一流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进行,淄博市市立医院负责最终解释。
附件1:2020年淄博市市立医院“双一流大学”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考察及体检范围人员名单.doc
附件2:审档表.xls
附件3: 个人鉴定(格式).doc
附件4:体检人员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5:体检须知.doc
淄博市市立医院
2021年3月20日